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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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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切实履行工业和通信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在推动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中,全面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工业和通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新发展理念,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工业和通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重点围绕“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强化技术创新,加强政策保障,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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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一)优化产业布局。落实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指导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产业合理转移。实施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品目录。
(二)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电解铝、铸造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积极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过剩产能有序退出。2018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力争提前完成“十三五”期间钢铁去产能1.5亿吨的目标。2020年底前,河北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三)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参与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和分类。(部内产业司牵头,节能司、安全司、原材料司、装备司、消费品司、电子司参与)支持列入整改提升的工业企业实施升级改造。(部内规划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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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推进绿色智能改造提升
(五)加强工业节能。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实现对重点高耗能行业全覆盖。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发布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发布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部内节能司负责)
(六)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磷石膏、冶炼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布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引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指导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落实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力争到2020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部内节能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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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育壮大绿色制造产业
(十)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产业。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发展,加大先进环保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提升环保装备技术水平,为污染治理提供装备保障。在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以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部内节能司负责)
(十一)推广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达到80%。(部内装备司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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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具体范围
         重点区域具体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括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重点流域具体范围:长江经济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
 
(本文转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查看原文可登陆环保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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