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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2367-2022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9月1号开始实施!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克兰茨秉承德国140年技术经验积累,专注于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治理运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净化效率高、运行能耗低的系统解决方案,同时关注设备整个使用周期的运营成本和安全维护。这些系统解决方案基于符合空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而设计,安全且可靠。通过将废气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优化集成,我们成功地实现了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显著地改善了用户的碳排放总量。

      克兰茨多样的VOCs防治技术为客户设计更优的解决方案提供了保障,这些治理方案包括TNV金属换热式热力氧化系统、RTO蓄热式氧化系统、催化氧化系统以及RC转轮吸附浓缩集成系统等。这些治理方案广泛应用于精细化工、制药、汽车涂装、石油化工、煤化工、半导体、印刷、FRP等诸多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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